问:住房的条件?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贷款;申请人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