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帮助有能力的残疾人集中安排,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福利企业。
二、认定机关
根据省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福利企业资格由不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三、认定办法
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3号,附件1)规定,认定机关对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持填写好的《福利企业申报登记发证注册书》(附件2)及《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有关材料,向当地认定机关提出申请,认定机关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企业颁发《福利企业证书》,并在该企业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员有关证件上加盖“已就业”戳记、标明日期,戳记样式尺寸为2.5×1.5cm长方形,内刻“已就业”字样(附件3)。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不予认定,并对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认定机关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应按省厅统一制订的《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式样(附件4)填写。
四、证书印制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换发<福利企业证书>的通知》(民办函〔2012〕387号,附件5),各地可按《福利企业证书》样式自行印制证书,也可向浙江省苍南县顺发皮具制品厂联系订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彬,13910757710,13606877868)。证书换发与填写应按照民办函〔2012〕387号要求及其附件《福利企业证书》修订要求,证书编号采用统一的11位阿拉伯数字编码方法,前2位数为公元纪年后两位;3—4位数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5—8位数为发证机关代码[即各市、县(区)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9—11位数为证书序列号、分别从001-999顺排。如: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4年办理的第1份证书的编号应为:14440104001。证书编号一经确定使用,不可更改,换证时不再重新编号,仍沿用旧号。
各地对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对已认定的福利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年检,及时掌握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情况,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地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XXXX年福利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6)填报至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同时发电子版到gdfpjkrbgs@163.com。
附件:1.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2.福利企业申报登记发证注册书
3.“已就业”戳记样式
4.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意见书
5.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换发《福利企业证书》的通知
6.XXXX年福利企业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民政厅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