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函〔2017〕1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时间
2017年2月17日至3月31日
二、年报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正常营业的经营性、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年报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有关事项变更及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业务情况、经营收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相关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完成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
1.各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除罗湖、福田、南山、盐田以外)按照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本通知联系人领取)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hrm.gov.cn/hrtj/login.aspx),负责在系统中添加所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户、督促机构上报信息、审核机构上报信息并提交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汇总。各区上报数据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hrm.gov.cn/hrtj/login.aspx,单位用户名默认为组织机构代码,登陆密码默认为666666,用户名和密码可联系发证机关重置),按照系统表格要求填报2016年度相关数据,上报审核部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发证机关)。各机构上报截止时间为2月26日。
(二)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1.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3月15日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系统(网址https://sz12333.gov.cn/accsb/login.jsp),在系统中申报年报信息。
2.宝安、龙岗及各新区审批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信息填报表格》(见附件)后将表格电子版上报辖区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由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前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实填报年检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杜绝出现数据漏报、随意填报、数据之间逻辑关系不符等问题。市、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将对年检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并予以退回,逾期不办理年度报告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各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于3月15日前将年报工作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信息填报表汇总版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复核(报送邮箱:liou@szhrs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信息填报表格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6日
(联系人:曾烨,电话:88128461;李鸥,电话:8812315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