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经本市、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学生和幼儿(以下简称学生)。
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已参加家属统筹学生不再参加二档医疗保险。
二、参保办法
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代收本年度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7480×0.8%×12=718.08(元),其中财政450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268.08元。
(二)缴费方式:学校一次性代收学生本年度医疗保险费。学校统一归集后缴交经办机构。
四、参保流程
(一)学校将收集到的学生及监护人信息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社保信息系统核定学生参保条件及缴费金额。
(二)学校按照社保信息系统反馈的结果,通知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缴交医疗保险费。
(三)申请参保缴费的学生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将本年度医疗保险费缴交到所在学校。
(四)学校将缴费学生信息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
(五)学校归集所有学生缴交的医疗保险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学校指定账号上统一划扣。
在统一申报时间段内(9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和缴费到账的,缴费时间段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在当月20日前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当月至2018年8月,在当月20日后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8年8月。
(六)10月后学生可登陆www.szsi.gov.cn网页中的“社保在线服务”中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缴费方式选择“通过学校缴费”,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姓名,学校参保编号(请咨询学校),进入“缴费查询”查询本年度缴费是否成功。如未成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核实。
(七)申办金融社保卡。首次参保或补、换金融社保卡的,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申办金融社保卡,首次申办免工本费。具体可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八)2017学年度中途离校的学生,可登录www.szsi.gov.cn网页中的“社保在线服务”中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个人办理停保手续。
补充说明:已毕业学生且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申报参保;已毕业未或未继续升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五、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
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一)未满14周岁的学生: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该系统可以办理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等业务)”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办理绑定。
(二)已满14周岁的学生: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该系统可以办理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等业务)”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
绑定医疗机构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六、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转诊按《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七、市社保局网站、网上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市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
(二)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