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二、参保办法
(一)少儿或少儿监护人向户口所属地社区、街道提交参保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参保材料并初审后报机构。
(二)少儿或少儿监护人向户口所属地的社保机构提交参保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参保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三)未办理停保手续且未满18周岁的已参保少儿,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保险待遇。
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一个学年度):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7480×0.8%×12=718.08元),其中财政450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268.08元。
(二)缴费方式:一次性收取,由社保机构从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注意事项:(1)在2016年4月14日之后激活了参保人本人的金融社保卡,将自动强制使用本人的金融社保卡作为缴费账户,未激活使用的将继续使用监护人(大学生为本人)的银行账户缴费;(2)在2016年4月14日之前激活了本人金融社保卡的,但事后通过银行窗口、社保局个人网页、微信等渠道确认将金融社保卡作为社保账户的,也将自动强制使用本人的金融社保卡作为缴费账户。请注意及时关注参保缴费是否成功。
四、参保流程
(一)少儿或少儿监护人登录www.szsi.gov.cn网页中的“个人网上申报”中的“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登记”,输入参保少儿的信息,并打印出《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非在园在校)》(以下简称《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少儿家庭可填写《登记表》到所属的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申请。
(二)向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社区、街道审核原件后将复印件递交给社保机构,以备查验):
1.少儿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非在园在校)》;
2.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少儿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则需提供有效证件 (永久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取医疗保险费。具体如下:
1.婴幼儿入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可从出生月开始计算至2018年8月。
2.其他非在园在校少儿,缴费从申报当月开始计算至2018年8月。
3.在统一申报时间段内(9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和缴费到账的,缴费时间段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在当月20日前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当月至2018年8月,在当月20日后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8年8月。如申报后未在统一申报时间段内缴费到账的,将从申请补扣所属月开始缴费。
(四)申办金融社保卡。首次参保或补、换金融社保卡的,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申办金融社保卡,首次申办免工本费。具体可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五)未满18周岁少儿需要停保的,可通过登录www.szsi.gov.cn网页中的“社保在线服务”中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个人办理停保手续。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少儿,我局将停止其以少儿身份参保缴费。
五、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
参保少儿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1、未满14周岁的少儿: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该系统可办理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业务)”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办理绑定。
2、已满14周岁的少儿: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该系统可办理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业务)”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绑定医疗机构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六、参保少儿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转诊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七、市社保局网站、网上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市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
(二)网上申报地址:www.szsi.gov.cn网页中的“个人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 “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
(三)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