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社区应协助办理辖区内非在园在校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参加保险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本市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以下简称社区)。
二、社区应协助的工作
(一)受理及审核首次参保少儿的参保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非在园在校少儿的《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少儿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5、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则需提供有效证件 (永久性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二)收集少儿的参保材料并递交到机构,以备查验。
(三)协助社保机构做好宣传工作
1、将社保机构提供的少儿参保须知发放到少儿或监护人手中;
2、将社保机构提供的参保须知与宣传海报贴在社区的宣传栏中。
三、市社保局网站、网上申报网站及咨询电话
(一)市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
(二)网上申报:www.szsi.gov.cn网页中的“ 个人网上申报 ”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三、少儿医疗保险协办单位(社区)网上申报系统”。
(三)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