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以下资料到指定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提出申请:
(1)《市社会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须加盖诊断医院医保办公章。(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二)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
(三)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20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