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发按月领取职工待遇》受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二、《核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
本人户口本
本人人事档案
归侨证明
合同
本人照片
授权委托书
三、《核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并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1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准决定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待遇核准决定书。符合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可领取职工退休证。
四、《核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并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1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准决定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待遇核准决定书。符合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可领取职工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