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哪些凭证?
答: 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劳动者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