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满后自动延期是否有效?

时间 :2020-12-03 来源: 浏览 :
公司与文某约定劳动合同自动延期的条款剥夺了员工的合法权利,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方未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合同自动延期至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时止”的条款,既免除了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也排除了文某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能享受的有权要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