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将内地的基本保险关系转入?
答:两类人群可申请将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深圳:一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二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非深户籍人员。
在内地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深圳后,个人账户余额应如何处理?
答:1、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综合医疗保险,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余额会直接进入其在深圳的个人帐户使用。2、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住院医疗或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深圳会给这部分参保人单独建立一个个人帐户,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会进入到该个人帐户,且可按综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使用个人帐户余额,其他待遇则仍按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
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深圳后,可以和深圳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连续计算吗?
答:参保人在内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参保年限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的有效连续参保年限的第一个月之间相差不超过三个月的,其在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深圳后,可和深圳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什么是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转移哪些内容?
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余额。
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或征收窗口申请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开具凭证的前提必须是申请人缴费状态为“停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开具。如企业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则需提供离职证明。委托他人申请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的资料?
答: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深圳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异地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部门?
答: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时到参保人所属参保地社保征收窗口。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是否可以办理结算?
答:自2010年7月1日起,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不再办理结算,只能转移。
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之前都不可以转移,什么时间开始办理转移的?
答: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转移的。
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
答:流动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办理转移。
流动就业人员转移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依据?
答: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程序,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