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所需材料
(1)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 原件(收) ]
(2) 经办人身份证明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3) 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4) 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 [原件(收)]
(5)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原件(验)复印件1份]
(6)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原件(验)复印件1份]
(7)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网上办事流程
1、网上填报信息,提交申请
2、网上预约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15
办事窗口
福田八卦岭注册大厅
服务地址:市福田区八卦三路277
联系电话: 1231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交路线: 207路、218路、222路、24路、B615路、201路、237路、240路、242路、336路、373路、374路、398路、E24路、M240路、M360路、M364路、M437路、机场6路、352路、365路、393路、E20路、E2路、E5路、M389路、46路、69路、B614路、M224路、301路、50路、58路、M203路、M348路、M435路、M454路、M460路、320路、322路、333路、357路、375路、379路、M370路、M401路、M414路、323路、371路、E11路、E12路、85路、E8路、353路、385路等
地铁路线: 1号线红岭站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注册大厅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麒麟大厅
联系电话: 1231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交路线: 坐390路、机场10路荔香公园站、坐74路、101路到研祥科技大厦站、
地铁路线: 罗宝线(1号线)到地铁桃园站下,步行至南山医院站转乘350路到荔香公园站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盐田局注册大厅3、11、12号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市直单位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 8885622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交路线: 盐田外国语小学站 68路; b629路; b701路; b785路; m444路
地铁路线: 无
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理机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辖区分局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在线办理
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index1.aspx?FTFlag=1
进度查询
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Webpages/aic/SLZT.aspx
结果查询
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Webpages/aic/SLZT.aspx
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温馨提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
自2015年10月12日起,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合作公司设立;合伙企业变更(事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企业类型、合伙期限、经营范围、认缴出资额、合伙人信息、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指定联系人)等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是,股东、合伙人是外地机构的,或者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10月12日前已经通过网上预约提交了上述业务的,继续按网上预约方式办理。
咨询电话:12315。
关于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的温馨提示
一、名称为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一个登记事项,除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外,其他企业无需预先申报。申请人在自主申报名称时,请进入“一照一码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 ,按照系统提示办理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
二、申请人完成名称自主申报信息填报,点击提交,在“承诺信息”中打勾确认,并进入设立申请页面后,系统即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对该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内,申请人应填报设立登记并提交,否则该名称自动失效。
申请人可以在点击”自主申报名称”后跳转的设立申请页面填写设立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也可将该设立页面关闭,在名称保留期内另行提交设立申请。关闭后,请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中查询已成功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点击“进入”按钮后填写设立申请资料。
三、名称自主申报业务种类。名称自主申报包括以下四个业务种类:
(一)无需前置审批企业。系统不提供名称证明文书打印功能,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后,系统自动暂存该申请记录,并保留该名称10个工作日,保留期内申请人未提交设立申请的,该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如需调整该名称,请将原申请记录删除后重新提交。
(二)需办理前置审批的企业。 需办理前置审批后方可进行设立登记的企业,请选择此入口申报。系统提供名称证明文书打印功能,名称证明文书有效期为六个月。办理此类名称调整、延期或打印名称自主申报证明书的,请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中查询已成功自主申报的记录,点击“进入”,在页面显示的名称下方有“已自主申报名称调整”、“打印证明书”按钮可供选择,请根据您的实际需要选择业务办理种类。
如需注销自主申报的名称,请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中找到该条名称自主申报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即可注销该自主申报的名称。
(三) 市区重大项目企业或国有企业改制。属于各级政府引进的重大项目企业或国有企业改制企业,无法通过(一)、(二)两种类型办理名称自主申报的,选择此入口申报。
办理此类名称调整、延期;打印名称自主申报证明书或注销名称证明文书的, 同(二)“需办理前置审批的企业”的操作方法。
(四) 已取得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的企业。请输入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编号及企业名称后直接进入设立登记。系统不提供调整、延期功能,如申报信息有误,请将原申请记录删除后重新提交。
五、在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之前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在原名称预先核准有效期内通过“一照一码设立登记”办理设立,有效期内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系统不再提供此类名称的调整、延期功能,但保留原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销功能。如欲调整原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内容,请进入申请页面上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销”栏,注销原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通过“一照一码设立登记”入口自主申报名称,办理设立登记。
2015年6月28日
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商事登记业务办理调整的提示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所(经营场所)在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地域范围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除下表所列业务外,统一由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商事登记窗口办理,市民中心商事登记窗口不再办理。
市民中心窗口办理的前海商事登记业务一览表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业务(含同时变更核心企业名称)
2、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名称初审
3、企业自市外迁入前海或前海企业迁往市外
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业务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业务
6、外国(地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登记业务
7、企业合并、分立登记业务
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8-11号窗;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23-25号窗。
深圳市企业注册局
2015年5月13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4号
为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登记条件,深入推进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实收资本备案事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局取消实收资本备案,在商事登记簿中不公示实收资本事项。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备案事项。商事主体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我局也不再办理实收资本备案。
二、公司自行公示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其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系统自行填报相关信息。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填报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出资的相关信息。
公司对其填报注册资本实缴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查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等相关信息,可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中“商事主体年报信息及企业公示信息”栏目查询。
四、 本公告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25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4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
自2014年12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是,股东是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验资报告或询证函、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公告
深市质委公告〔2014〕3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为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收和办理以上业务。但股东为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如前置审批文件、验资报告或询证函、第三方授权书)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关于实施全流程网上注册登记的公告
为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登记工作效率,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便利化的服务,促进网上商事登记安全健康发展,我委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用户全面实施采用数字证书登录,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注册登记
从2014年9月1日起,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无需提交第三方材料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原则上按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各注册大厅窗口一般不再接收此类业务的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用户全面采用数字证书登录
自2014年9月1日起,停止网上商事登记系统的普通用户登录方式(即凭帐号和密码登录的方式),全面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方式,即经办人须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网上注册系统注册用户后方可登陆办理网上商事主体登记业务。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
为整合行政资源,提高登记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决定,自2014年10月27日起,将嘉宝田审批服务大厅统一整合到碧波审批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三楼),嘉宝田审批服务大厅停止对外办公,同时全面实施商事主体设立登记“无纸化”网上办理,方便广大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自2014年10月27日起,凡在罗湖分局办理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业务,应按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
碧波审批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三楼
商事登记业务办理网站:www.szscjg.gov.cn
业务咨询QQ号码:8000123152(罗湖)、
8000012315(全市)
罗湖咨询电话:25655855
业务咨询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
2014年10月27日
为方便广大商事主体“足不出户”办理营业执照,我分局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无需提交第三方材料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自2014年11月1日起,无需提交第三方材料的南山区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设立的除外)设立登记业务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
届时凡办理上述业务的商事主体,应按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我分局商事登记窗口不再接收此类业务的纸质申请材料。此前已通过网上预约方式申请办理的商事主体登记业务,仍可按预约时间到我分局麒麟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1、4楼。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
2014年10月09日
申请人已经持有的合作银行(包括其全国范围内的网点)个人数字证书,均可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系统使用。未持有个人数字证书的,可以在合作银行(包括其全国范围内的网点)申领,其中: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对其客户只要填单申明是用来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不收费;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对其客户只要填单申明是用来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不收费;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对其客户只要填单申明是用来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不收费;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对其客户只要填单申明是用来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不收费(但全市限2000个名额,先到先得);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对其客户只要用户评级四星以上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不收费;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对其客户只要填单申明是用来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不收费。
从8月11日起,由龙岗分局办理的企业、个体户设立(新办营业执照)业务全面实施“无纸化”方式网上申报,已通过预约方式申请办理的,仍可按预约时间到办事大厅现场递交材料;龙岗大厅将逐日减少预约号量,企业设立自8月25日起、个体设立自8月18日起,将不再接受网上预约。
无法通过“无纸化”方式申报的特殊情形(详情请在我局网站查询),请直接到龙岗大厅现场递交纸质资料申报。
咨询电话:12315
咨询QQ:8000123151(仅限办理龙岗区“无纸化”业务使用)
从10月1日起,由宝安分局办理的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业务全面实施“无纸化”方式网上申报,已通过预约方式申请办理的,仍可按预约时间到办事大厅现场递交材料;11月1日起,将不再接受网上预约。
无法通过“无纸化”方式申报的特殊情形(详情请在我局网站查询),请直接到宝安辖区各监管所注册大厅现场递交纸质资料申报。
咨询电话:12315
尊敬的申请人:
为进一步提高商事主体登记办理效率,我局开发了更快捷便利的商事登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系统。您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cjg.gov.cn/)进入“网上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大厅”—“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进行体验(也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index1.aspx)。
我局已正式实施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内资合伙企业设立、个体工商户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等5种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申请人只需使用数字证书(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银行发放的个人数字证书以及深圳市组织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就可足不出户,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地进行网上登记,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实行全流程网上注册登记:
(一)申请人无法实现电子签名的;
(二)申请人不能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
(三)商事主体办理迁入迁出登记业务的;
(四)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详情请咨询电话:12315,或登陆我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使用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与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请申请人在数字证书发证机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时,务必本人亲自办理。同时,请个人数字书证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数字证书并由本人操作和使用,不要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尊敬的企业办事人员:
为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缩短办事时限,缓解名称集中核准压力,我局决定自12月5日起实行部分企业名称登记业务自动审核。
一、企业名称自动审核的业务范围包括:
1、名称预先核准注销业务;
2、不涉及名称变更、企业类型变更、币种变更的调整、延期业务,如调整股东、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名称证延期。
3、申请人主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撤销业务。
二、上述名称登记业务由系统自动审核,即时反馈审核结果,其他业务仍按原有审核模式操作。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2013年12月5日
尊敬的申请人:
您好。由于近期企业名称登记申请量激增,对我局的审核工作造成巨大压力,我局将保证每天优先处理2000个名称业务申请,其余申报业务轮候处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也请您尽量错峰申报。
名称管理科
2013.11.26
尊敬的申请人:
为进一步提高商事主体登记办理效率,我局开发了更快捷便利的商事登记全流程网上注册系统。您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cjg.gov.cn)进入“网上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事大厅”—“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进行体验(也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index1.aspx)。
我局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可全流程网上注册。申请人只需使用数字证书(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银行发放的个人数字证书以及深圳市组织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就可足不出户,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地进行网上登记,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实行全流程网上注册登记:
(一)申请人无法实现电子签名的;
(二)申请人不能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
(三)商事主体办理迁入迁出登记业务的;
(四)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详情请咨询电话:12315,或登陆我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使用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与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请申请人在数字证书发证机构申领个人数字证书时,务必本人亲自办理。同时,请个人数字书证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数字证书并由本人操作和使用,不要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尊敬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人: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公司登记办理效率,我局开发了更快捷便利的网上注册系统。您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cjg.gov.cn)进入“业务申报区”—“企业登记注册”进行体验(也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index1.aspx)。
我局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外商投资公司全面网上注册(包括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业务),请您通过我局网上注册系统申报申请和预约办理公司登记业务。
您可网上预约就近的全市任一注册大厅递交材料。网上成功申报,即可预约,无需等待预审。网上注册方便又省时!
网上咨询平台:http://app01.szaic.gov.cn/12315/pub/index!next?type=3。
感谢您的配合!
尊敬的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
为进一步提高内资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效率,我局开发了更快捷便利的网上注册系统。您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cjg.gov.cn)进入“网上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事大厅”—“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进行体验(也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index1.aspx)。
我局于2013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内资公司(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全面网上注册,请您通过我局网上注册系统申报申请和预约办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业务。
您可网上预约选择全市任一注册大厅递交申请材料。网上成功申报,即可预约,无需等待预审。网上注册方便又省时!
网上咨询平台:http://app01.szaic.gov.cn/12315/pub/index!next?type=3。
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