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此外,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就可以办理业务。
提取国管住房公积金手续简化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的通知》将于9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项新规,职工提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地区住房的提取材料将大幅简化。
根据通知,全国范围内的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及北京地区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通过身份验证即能实现“零材料”办理。这意味着,今后职工在办理上述三项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对于其他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国管中心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进一步简化这类业务的提取手续。目前暂不具备联网信息审核条件的公积金提取情形仍需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