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
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会会员遇到工资拖欠可以考虑选择劳动仲裁和诉讼的一般司法途径,但是由于司法程序繁杂冗长,并不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这时除了仲裁和诉讼程序外,还可以选择以下维护权益的方式:
(1)工会维权的方式。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交涉,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具有强制力。法律还要求监察部门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情况,这样就保护了举报人。工会会员应当记录下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法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必须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查实,并且依法要给举报投诉人回复处理结果。所以工会会员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是简捷方便的维权途径。
(3)利用各种媒体维权。事实已经证明,媒体能够为工会会员提供最迅速、最公开的反映形式,在维护工会会员权益方面起到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