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孩”以内不用审批
“全面二孩”后,全国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实行审批,改为生育登记,进一步简政便民。
深圳的《若干规定》也据此进行了规范:
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登记。
对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由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地街道办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方可再生育。